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按照《沈阳大学等6家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德楼一楼(见校内线路图),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进入校园。
三、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1.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附件1)。最后一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则按实有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现场资格审查单位说明情况。
3.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沈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各层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打印)。
4.各层次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A4纸打印)。
5.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报“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1.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并签字。
2.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请咨询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沈阳户籍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随时关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保持电话通畅,等待学校具体面试考核通知。
2.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备好审核材料,准时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工作人员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4-88252531、024-88252532
校内线路图(中德楼)
附件:
附件1: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名单.xlsx
附件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6日
- 附件【附件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已下载44次
- 附件【附件1: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名单.xlsx】已下载342次
- 2024-11-12
- 2024-11-09
- 2024-11-07
- 2024-11-07
- 2024-12-26
- 2024-11-12
- 2022-07-23
- 2021-03-19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6
- 2024-12-25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4-06-03
- 2021-02-24
- 2021-02-24
- 2021-02-24
- 2021-02-24
- 2021-02-24
-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