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上半年集中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需要,提高命题质量,防范安全风险,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 〕 37号)规定,决定从2024年起,每年集中提供3—4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现将2024年上半年公共科目考试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3月30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公共科目试卷,试卷类别汇总表见附件1。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湖南人事考试网)为准。
公共科目外,笔试需加试专业科目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安排。
二、组织形式
自愿参加集中考试服务的单位,应书面提出委托考试服务申请,确认函见附件2。其中,省直(含中央在湘,下同)单位直接向省人事考试院提出;省以下单位原则上由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向省人事考试院提出。
笔试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单位笔试报名和组考等考务工作;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本地区笔试报名和组考等考务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做好考试服务委托工作1月30日前,完成相应笔试服务申请。(二)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3月初,完成相应笔试考试网络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的,省直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实施,省以下由各地确定。
(三)做好试卷预订工作
笔试报名结束后,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分考试科目上报笔试参考人数和试卷预订单,同时根据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完成考场编排。
(四)做好考务实施工作
省直考务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省以下考务由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要按规定落实考点,按统一考务规则编排考场、准考证号,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流程规范组织笔试和面试。
(五)做好阅卷评分和成绩公布工作
市州在笔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将答题卡(答卷)押送移交省人事考试院。阅卷完成后,省人事考试院将成绩移交市州公布。全省各级原则上应在同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
四、经费保障
按现行政策规定和“以考养考”原则,省直单位和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向省人事考试院支付委托考试服务费,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和组考等方面成本开支,具体标准见委托服务协议。
五、有关要求
自愿参加集中考试服务的单位及市州应早计划、早准备,及时做好计划审批、公告发布和委托申请,规范做好报名、组考等工作。各地要把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密组织、规范流程、严肃考风,严防各类考试作弊特别是有组织高科技团伙作弊,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公平公正。集中委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组织任何培训。
2024年下半年集中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婢娟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联系电话:0731—85063796/1301718296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日
原标题:关于集中提供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202312/t20231207_32472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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