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之间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非灭火救援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4.8以上(需要术后满1年,且提供手术病例),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存在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上有纹身或纹身经清洗仍可辨识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9)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时间未满3年的;
(10)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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