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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7-04 10:06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职]招聘5人简章

一、单位简介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经开区消防大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448平方公里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大队辖属3个消防救援站,1个专职消防站。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工作,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现征招5名消防文职人员,本次招聘采取派遣的方式。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岗位名称

消防文职。

三、招收数量

消防文职5人。

四、职责任务

消防文职: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及协助开展基层火灾防控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

(二)其它条件

消防文职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体检、政审合格(参照应征公民体检和政审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擅长公文写作、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大队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六、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发布地点:经开区人才市场。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央南大街57号)。

4、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验证报告和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八、招聘考核

考核流程和内容

对报名材料初审合格人员,统一组织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拟招录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1、笔试(满分100)

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及消防相关专业类型题,形式为主观题及客观题。

2、半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考核范围包括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消防救援队伍的认知等相关专业内容,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九、政审、体检

待考试考核合格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录人选,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十、公示

对拟招录人选在经开区消防大队公示板处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

公示无异议后,我大队电话通知招录人选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按放弃处理。招录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待大队统一培训、无任何违纪现象为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

十二、签约

人员实施派遣制,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大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

十三、待遇

签约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及待遇。每月应发工资297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二)服装和伙食。实行供给制,由大队统一发放。

(三)休假。消防文职年带薪休假5天。

十四、此次招聘由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4-25326935

联系人:郑连利     联系电话:13804066381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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