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汇总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资格审查(复审)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
类别 | 面试时间 | 公告详情 |
省直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检察系统 | 暂未公布 | 查看详情 |
法院系统 | 暂未公布 | 查看详情 |
监狱戒毒系统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沈阳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大连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鞍山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锦州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抚顺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本溪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丹东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营口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阜新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辽阳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盘锦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铁岭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朝阳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葫芦岛 | 6月18日 | 查看详情 |
二、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近7天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参加面试。
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0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含经现场专业医疗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近7天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专业医疗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报考同职位的其他考生,均不得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进入考点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点后,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领取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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