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六大新词盘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这是“十四五”时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是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部署。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征程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就是要让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成为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建议》首次提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在此之前,多地已进行了有益探索,为绿色发展理念的落细落实赢得了广泛社会支持。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成效显著。然而,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热切期盼,生态文明建设仍存一定短板,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刻不容缓。需要看到,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涉及领域多、覆盖范围广,需要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关键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广大青少年绿色生活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十四五”时期,要把节约资源作为从源头上保护环境的治本之策,不断强化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节约意识,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比如,可每年举办义务植树节活动,让青少年在“爱绿植绿护绿”实践中,体会绿化祖国、人人有责的内涵,体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理念,增强他们建设美丽中国的自觉性。把生态文明理念深度融入课堂教学、主题讲座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青少年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此外,还应加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青少年热爱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法治意识。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要以绿色家庭创建为依托,调动家庭成员绿色生活创建的积极性。面向广大城乡家庭,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等主题活动为依托,优先采购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一方面,可开展系列绿色家庭创建活动评比,达到“选树一户、引领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增加家教家风建设中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勤俭节约,从爱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粒粮食做起,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还要强化组织管理,增强社区成员绿色生活创建的规范性。社区管理部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制定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圾分类处置、公共设施维护的科学流程和指引。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优化和规范社区车辆、噪音等的管理,监控社区资源节源情况,监测社区环境卫生,创设宜居环境,传播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理念,积极构建绿色社区文化。应加强社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推广使用“绿色社区标识”。
更为重要的是,应把珍惜生态、保护资源和爱护环境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创建体系中,设计出具体的绿色生活评价指标体系,为社区绿色生活创建提供行动指引。
(二)“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首次明确提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明,无疑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随着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为核心的智能革命的深入展开,人类文明越来越从依赖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形态转向由科学技术驱动发展的形态,人类社会不仅从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而且有迹象表明,正在迈向智能社会。在人类社会快速转型的进程中,网络化越来越像水和电一样成为人们生活的基础设施,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肆虐,更是加速塑造了“一切在线、万物互联、扫码操作、点击支付”的生活方式。这表明,互联网平台已经不再只是提供了一个虚拟空间,更不再只是充当传递信息的直通车,而是成为人们重构一切的驱动力,成为变革社会的转角石。
但与此同时,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更新迭代与彼此强化,互联网也变成了网络乱象的滋生地,各种低俗网络文化的蔓延,防不胜防的网络诈骗事件的频发、网络谣言四起以及滥用个人信息等现象,带来了前所未来的治理挑战。因此,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仅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和提升文化实力的现实需求,而且是部署落实《建议》中明确提出的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选择。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能简单地采取监视、过滤、删帖、封号等消极措施来完成,而应该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落实,需要确立复杂性思维和相关性思维,在全面了解当代信息与通信技术的本质特征基础上,以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管制,以积极的价值引导为准则,至少从下列四个着力点为抓手来全面推进。
首先,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需要以大力推进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制化进程为基础,处理好社会的不透明性和人的透明性之间的关系。因为人的网络化生存创造了一个超记忆、超复制、超扩散的数字世界,在这样一个数字永生的世界里,人不仅失去了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管理权与删除权,具有了自己无法管控的数字身份或数字画像,而且解构了传统意义的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概念,建构了一个虚实结合的网络空间,也被称为“第三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人的个性化数据、行为习惯、兴趣爱好等信息的私密性,成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第一个着力点。
其次,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需要以提升人的判断力为基础,处理好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和净化网络空间之间的关系。人的网络化生存使人的注意力成为商家开发的经济资源,也成为算法系统抓取个人的信息感知趋向和进行有针对性地推送相关信息的合理依据,从而拉开了投喂时代的帷幕。而投喂时代既是一个信息极端碎片化的时代,更是一个寄生于自媒体之上的信息真假难辨的时代。在此情况下,如何提升人们过滤虚假信息和判断事情真相的能力,成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第二个着力点。
第三,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需要以重塑问责机制为基础,处理好促进网络技术的向善发展和控制人对网络的心理依赖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人的网络化生存使搜索引擎成为人们透视世界的主要窗口,使人与搜索引擎之间关系从认知关系转变为权力关系。另一方面,搜索引擎具有的个性化推送能力,使人与数字世界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逆转,不是人来适应数字世界,而是数字世界来适应人,从而进一步固化了人的社会分层,遮蔽了人的认知视域,从而使人们关于认知责任的追溯变成了将认识论、伦理学和本体论内在地联系起来的全新议题,使对基于搜索引擎的认知责任的追溯,既不能完全归属于使用者或设计者,也不能完全归属于工具本身,而是归属于整个网络系统中交互性的内在行动。基于此,如何重塑科学-技术-社会--认知一体化系统中的问责机制,成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第三个着力点。
最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需要前瞻性地为智能革命的深化发展有可能导致的各种改变做好思想准备与政策引导,需要处理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概念工具箱的落后与匮乏之间的关系。当代科学技术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将会把人类社会带向科学-技术-社会高度纠缠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解放将向着从双手到大脑、从肌肉到心灵、从体力到精神、从有形到无形的方向拓展,最终,使人类拥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时间。在此情况下,如何重构新社会契约、如何重塑劳动分配机制、如何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如何促进人们追求高尚的生命意义,将成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第四个着力点。
(三)“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首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深刻理解五中全会提出的这一新要求,就必须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衔接”三个关键词的内涵。
今年年底,我国将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地彻底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这是一个伟大成就,要准确把握“巩固”的内涵。巩固脱贫成果的基本体现就是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不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为此,需要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需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需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需要巩固的第二个脱贫成果是在脱贫攻坚期实施的那些有助于对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发挥可持续帮扶效果的系列政策措施。脱贫攻坚期实施的许多政策措施,例如金融帮扶政策、教育帮扶政策、兜底保障政策等,不仅在脱贫攻坚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十四五”时期还将对防止致贫返贫、缓解相对贫困起重要作用,这些有效的政策措施应继续加以坚持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完善。
此外,可以将脱贫攻坚期形成行之有效的帮扶体制机制充分吸收借鉴到“十四五”时期对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工作中,吸收借鉴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工作中。实践证明,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力度,精准施策、精准评估的工作理念,社会各级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等,都是脱贫攻坚期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也是需要巩固的脱贫成果之一。
巩固不等于固化,要准确把握“拓展”的内涵。拓展脱贫成果首要含义是帮扶对象的拓展。对于脱贫攻坚期通过有效帮扶已经有了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稳定脱贫群体,该从帮扶政策中退出的必须退出。对于致贫风险较大的边缘群体,应纳入帮扶范围。因此,“建议”中提到的低收入人口,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简单复制或扩大,应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拓展脱贫成果还应包括帮扶标准的拓展。脱贫攻坚期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是根据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而提出来的帮扶标准。“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起步时期,必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十四五”时期应该对低收入人口提出更高的帮扶标准和帮扶质量,促进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更高质量发展。拓展脱贫成果还要有帮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脱贫攻坚期的部分帮扶政策,带有一定突击性,造成了帮扶对象和非帮扶对象在政策享受方面的“悬崖效应”。这种状况使得政策可推广性受限,需要对政策设计加以调整优化,拓展政策包容性。
巩固脱贫成果是衔接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准确把握“衔接”的内涵。只有脱贫成果巩固了,才能考虑接下来如何在脱贫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拓展脱贫成果是衔接乡村振兴的手段,通过动态调整帮扶对象,提出更高的帮扶标准,调整完善帮扶政策、变政策“悬崖效应”为“缓坡效应”,脱贫攻坚期形成的体制成果、政策成果才能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和政策体系之中,从而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了有效衔接之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体制和政策体系,将逐步转化过渡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体制和政策体系。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摆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乡村建设行动”的首次提出,充分展现了“十四五”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着力点,即在城乡基础设施的协调性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上铆足劲、做足功,用好乡村建设空间,形成城乡大市场互进互促的国内大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首先要求全面改善乡村硬件基础设施,增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协调性,用整体性、一体化思维合理规划城乡空间建设布局,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然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坚持统筹推进的方式方法。一方面,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目前存在的突出短板,重点抓好农村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农村饮水、乡村物流、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对于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传统基础设施,应加快推动提档升级,逐渐形成布局合理、城乡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农村居民对高质量农业生产、高品质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
同时,应按照美丽乡村的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村容村貌,让广大农村地区的绿水青山更好造福百姓。此外,还要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弥合城乡新基建鸿沟,着力发挥信息数字技术在农村释放的普惠效应和溢出效应,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还需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注重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然而公共服务仍然是乡村发展明显的短板,公共服务资源亟待向乡村社区基层“下沉”。
“十四五”时期,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应切实解决与农村居民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增强公共服务在城市、县城、小城镇和乡村之间的同步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对此,要提高财政对乡村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重点加大对落后地区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乡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尤其是乡村对于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养老等社会性公共服务的需求,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意味着构建城乡之间全方位的交流、沟通、联系与互促机制,增强城乡两个市场的“互动性”,通过城乡资源、人才、信息等各种要素的流通,实现城乡两个市场的动态平衡发展。历史上形成的二元结构使得城乡之间出现了小生产和大市场、小农业与大产业、小规模与大机械、小村庄与大城市等一系列现象。农村地区表现为产业效益低、农民收入低、资金回报少、剩余劳动力流失,而在城市地区则出现了市场容量有限、土地资源匮乏、有效需求不足等发展瓶颈。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通过城乡互通有无、互补盈缺。
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尤其要充分利用好乡村建设这个投资空间,广泛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农村重点工程的积极性,激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农业从单一产业向三产融合发展,扩大国民经济循环的格局和体系,畅通城乡联动的国内经济大循环,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平安是人民安康幸福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风险挑战、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将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平安中国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大平安理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提出,既是对过去平安中国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平安中国建设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安中国建设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推动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全。我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成为世界上最具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面对即将开启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平安中国建设的领域更加宽广、手段更加多元,面对的风险和挑战也更为复杂。当前,世界大变局加剧演变,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周边环境复杂敏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仍然艰巨。金融风险、社会矛盾风险等重点领域的风险不容忽视,公共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生态环保任重道远,社会治理仍存弱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的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和智能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对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呼唤系统观念,要深入推进体系能力建设。“十四五”时期,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平安理念,构建包含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在内的一体化的大平安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于平安中国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开创“中国之治”的更高境界。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加强全方位依法治理。法治既是推动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平安中国建设质效的主要标志。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涉外法治、道德要求等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推动科技手段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落实便民利民服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科技带来的方便快捷。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快建立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各方面齐抓共管,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应继续铲除网络领域黑色产业链,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让网络空间日渐清朗,让信息化成果惠及亿万群众。
(六)“韧性城市”
“韧性城市”,出现在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系五中全会首提。《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
什么是韧性城市?按照国际组织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定义,“韧性城市”指城市能够凭自身的能力抵御灾害,减轻灾害损失,并合理的调配资源以从灾害中快速恢复过来。在当前学术和社会语境下,灾害可以涵盖自然灾害、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如战争)和健康(如疫情)等维度。城市韧性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论点之一,其核心就是要有效应对各种变化或冲击,减少发展过程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近年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均有“加强城市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提高城市韧性”等相关表述。
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危机,让我们对“城市韧性”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对城市如何在日益增长且变幻莫测的风险和挑战中正常运行并保持韧性这一议题,有了更理性的思考。一方面,突发疫情的出现,给当下城市空间的定义与使用带来巨大冲击与影响。历史上,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不断重塑城市和社会,并间接促进了现代城市规划的诞生及其演进。疫情期间,城市服务与供给模式发生了全面线上化转变,城市居住、就业、游憩与交通等空间的功能形态与使用模式均面临重新定义。
另一方面,新兴技术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空间的正常运维使用起关键性作用,实质地支持了政府和城市的正常运行、社区层面的管理、个人层面的适应性生活与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对一系列泛智慧城市技术的检验。其最终为各级治理者的高效精准治理、医疗工作者的药物研发和病情诊断、公司企业的远程运维以及公众群体的积极参与和反馈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大幅减少了城市各方面所受到的负面影响,进而在平灾结合下城市空间的弹性与健康使用、脆弱地区或人群的监测预警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从多维度提升城市(空间)的韧性。
在当前技术塑造的“新”城市背景下,多方应对疫情的手段相比17年前的非典时期有着千差万别。比如,大数据不仅是对海量数据的应用,更是对应着思维方式或城市与社会运行方式的改变。从疫情整个应对中,可以看到大数据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城市运行的重要参与媒介。比如,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了医疗资源、社会资源与城市空间很高的匹配,大大提升了医疗工作的效率,自助咨询服务等则体现了其"科技向善"、人性化关怀的一面。再比如,移动通信技术的迭代使得大量日常事务得以线上运行,通过虚拟连接与空间隔离大幅提高了疫情时期公众居家生活的"耐力"。又比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技术所体现出的沉浸式、交互性、多感知性和构想性特点,部分地让人们把目光从实体空间转向虚拟空间,拓展居家生活的“活动”场景与范围。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应对中,共享经济作为对传统经济的补充,发挥了互助作用,保证了一部分供需关系的建立。不同社会力量在运营的同时共享资源、共享服务、共享技术并具有风险共担的关怀,这种共享思维不仅仅在抗疫时期,在未来城市发展过程中也将发挥巨大的潜能与作用。
笔者近期以各种新兴技术为线索,关注并思考泛智慧城市的不同技术在这次疫情应对过程中如何提高城市的韧性或曰弹性,初步得到的结论是:政府倡导建设的智慧城市,结合广大科技公司实质参与其中的智慧城市,在中国一般也对应着更好的韧性,泛智慧城市技术能够提高城市应对自然、社会和健康扰动下的韧性。
韧性城市下,不同的城市子系统、不同的研究视角必然导向不同的关注点和侧重点,不过就未来城市空间的创造而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传感网与物联网、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智能建造等泛智慧城市技术应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关注,让我们的城市更有韧性,也让我们在风险和挑战应对中更有信心。当然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何让泛智慧城市技术趋利避害,让科技向善,也是每一个社会主体应该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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